18日,省發改委印發并實施《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旨在指導統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區域共享,深入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將對我省生活垃圾處理結構的轉變,爐渣、飛灰、滲濾液等處理設施的規范,生活垃圾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起到關鍵作用。
《規劃》顯示,基于我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現狀分布,結合海南行政區劃特點,規劃在全省擴建、新建9個跨區域服務的大中型垃圾焚燒處理基地,分別為海口(三期)、三亞(擴建)、儋州、文昌(擴建)、瓊海(擴建)、東方、屯昌、陵水、昌江(原垃圾處理基地)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值得一提的是,規劃新建的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設計規模為1800噸/天,焚燒廠總設計規模達到4200噸/天,服務范圍包括海口市、澄邁縣、臨高縣。
同時,《規劃》要求堅持資源化優先,因地制宜選擇安全可靠、先進環保、省地節能、經濟適用的處理技術,嚴格按照相關建設、技術和環保標準進行設施建設,配備完善污染控制及監控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做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規劃、選址、征地、建設和運營等過程中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規劃》指出,近期(現在至2023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能力將達到12500噸/日,全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占比達到95%;遠期(2024年-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處理能力將達到17350噸/日,全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占比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