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記者從市大氣辦了解到,今年4月17日至12月31日期間,企業完成鍋爐等燃燒設施的淘汰改造,可以申請相應的財政補助。符合條件的生物質鍋爐等燃燒設施進行淘汰后,企業可一次性獲得每蒸噸4萬元的補助。
具備環評審批手續的在用生物質鍋爐等燃燒設施,其他符合補助條件的生物質燃燒設施經市環保局確認后亦可納入補助范圍。鍋爐淘汰改造須取得市質監部門出具的鍋爐注銷、報廢證明或改造后新的鍋爐使用證;窯爐、熱風爐等不具備鍋爐使用證的燃燒設施的淘汰改造須經市環保局現場確認。不過,納入高污染高排放產業和企業、“散亂污”企業淘汰范圍內的企業鍋爐,2018年度內發生環境違法行為企業的鍋爐,不予補助。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2019年2月28日前,向所屬鎮街(園區)環保部門提出申請。市環保局對企業的補助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補助金額后,將補助資金撥付至鎮街財政分局,由財政分局在收到市撥付資金2個月內將市和地方財政所承擔補助資金一并撥付至相關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