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發電機組發動機在起動前,應先向油底殼內加注機油至規定油面位置,向冷卻系統內加注冷卻液,檢查電起動系統電路接線是否可靠,如果管路中安裝由穩壓罐,還應打開其底部的排污閥,放掉穩壓罐中的污物,排凈空氣,關閉排污閥。
檢查燃氣管路上壓力表指示是否正常,打開發動機燃氣進氣閥門,接通電源開關,使調速器怠速額定開關處于怠速狀態起動發動機。待油溫、水溫分別升至45度,70度,油壓高于0.245MPA,將燃氣發電機組發動機轉速升高至工作轉速。
對新機或停放5天以上未用的發動機,起動前應盤動曲軸3——5轉。
對于平時停放作為應急用的發動機,為便于在急用時能迅速起動運行,在停放期間內,每隔3-5天應起動試運行一次至水、油溫度達60度以上為止。